新疆兵团建工北新房产公司开展签署合同相关法律风险与防范培训学习工作
根据“冬季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1月23日,公司特邀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米拉主任就《签署合同相关法律风险与防范》进行授课学习,此次培训学习采取线上视频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20余人参加了学习。米拉律师重点从合同签订前法律风险、具体条款注意事项等二十九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一是签约前首先要注意的是加强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在合同中,如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二是关于严禁虚开证明文件十条禁令(严禁为非本公司人员开具工作证明;严禁为非本公司人员开具入社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虚假收入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虚假在职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虚假离职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虚假单身证明;严禁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具虚假资质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虚假实习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虚假授权证明;严禁为任何人员开具担保类证明);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三是重点讲述了具体条款的注意事项(陈述与保证条款、定义条款、标的条款、数量条款、质量标准条款、税费负担条款、所有权保留条款、违约金条款、保密条款)等十余项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四是关于负责免责条款与责任期讲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通知的方式主要有函件、电子邮箱、微信号、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尤其强调证明文件问题,如乱开各类不真实的证明会给企业带来诉讼风险和经济赔偿后果等;避免风险的发生。培训会上,米拉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分享了发生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突发案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着重就合同事宜进行了解析,并指出:合同内容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同时对保密条款的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措施等进行了重申。经过此次培训学习,使公司职工群众自觉加强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为以后的学法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