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铁道网 | 加入收藏夹 | 设为首页

收货方办理铁路货物到达交付的流程

  • 日期:2007-4-25  来源:
    1.收货人出具领货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 

    (1) 收货人为个人的,需出具领货凭证和本人身份证;

    (2) 收货人为单位的,需出具领货凭证和领货人姓名的证明文件及领货人本人身份证;

    (3)不能提出“领货凭证”的,可凭由车站同意的、有经济担保能力的企业出具担保书取货。

  2.缴付铁路广深运费、运杂费、装卸费等费用,取回货物运单及到达货物作业单。

  3.根据到达货物作业单指明的货位交付处办理货物交付手续。

  4、凭出站放行条将货物提出车站。

精彩推荐


春运乘客披棉买票

海南东环铁路架梁

谨防春运七大骗局

火车票何时实名制

产品推荐


工业用子母叶片泵

超速防护系统

国铁路网信息中心主办 路讯杂志社协办

Copyright@2001-2009 www.chnrailway.com 中华铁道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 05071595 号